《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正式施行 引发热烈反响
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刊发权威报道
《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正式施行 引发热烈反响
《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2019年9月1日正式施行。人民日报刊发《硬“手段”提升“软环境”——〈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
〉开始施行》、新华每日电讯刊发《新“座次”流行!营商环境之变引企业“重仓”天津》、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发展网刊发《〈
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〉九月一日起施行》、天津日报刊发《拿出硬的举措,做更好的“店小二”》等四篇权威报道。8月31日以
来,“学习强国”天津学习平台对上述报道进行了集纳刊发,中宣部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也在《推荐》栏目显著位置转发了天津
平台相关稿件,引发平台用户广泛点赞、转发,获得高度评价。主要观点大致有五个方面。
一是为担当作为点赞。普遍认为,在当前经济发展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,天津自加压力、自觉行动,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
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用法治调整市场主体行为、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权
力运行环境,充分体现了天津担当作为、创新竞进的精气神,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各市场主体和机构单位奋斗力量,有利于在全市
形成奋进新时代、创造新业绩的浓厚氛围。有网民称:“党和政府都这么努力,咱也得好好拼呀!”
二是为法治天津立规。普遍认为,天津既深入总结“津八条”、“海河英才计划”、“民营经济十九条”、“一制三化”审批制度
改革等创新实践的成功经验,又不断修正优化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以地方立法形式把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经验固
定下来,成为推动发展的法律法规,充分体现了天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,切实规范权力运行、加大立法监督的坚定决心和务实行动
,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信心。有网民称:“有了《条例》就有了‘笼子’,权力再不敢‘任性’了。”有企
业家说:“看了《条例》,咱还真有点‘老大’的感觉了。”
注意:天津实施人才新政,主要是吸引人才来天津创新创业。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人员,不能按在津无工作单位申报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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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是为创新发展赋能。广大企业负责人认为,《条例》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,对标先进做法,把“承诺制”、“五减四办”、
“无人审批”、“标准地”、“统一公共资源交易”、“公平竞争”、“投资便利化”、“信用体系建设”、“智慧城市”、“绿
色发展”、“营商环境评价”、“投诉查处回应”等一揽子切实管用的具体措施纳入法治化轨道,特别是规定中的容错免责条款,
对于鼓励探索实验、创新实践,激发担当作为、敢闯敢试、争做“第一个吃螃蟹的人”的内生动力,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。有企业
家感叹:“这是给我们大胆改革创新闯新路,吃了‘定心丸’、有了‘尚方宝剑’。”
四是为天津描摹特色。普遍认为,天津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批开放城市,优越的营商环境、包容开放的城市性格本来就是天津的一
大特色。《条例》不仅仅限定于营商环境,而是同时注重优化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,明确提出提高城市治理能力、建设宜人宜居宜
业的现代化城市,明确提出创新人才工作机制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,明确提出提升国际化水平、开展国际人文交流合作,明确提出
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文化氛围、完善公共服务等。这些措施,充分彰显了天津特色,体现了天津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的博大胸襟和长
远眼光。有企业负责人称赞这些措施是“提升天津综合竞争实力的‘神来之笔’。”
五是为实现梦想添翼。普遍认为,《条例》虽然以法规形式出台,但内容非常实在,含金量十分巨大,操作性很强,对于渴望成功
的企业来说,搭建了成就梦想的舞台。同时,这些重点报道经“学习强国”天津学习平台推出后,广大干部群众纷纷加注评论,并
通过微信、微博进行转发。有的基层干部在转发时评论:“美丽开放、包容创新的渤海之滨,将成为新时代投资兴业、赢得未来的
奋斗沃土!”;还有的招商干部在转发时表示:“《条例》来了,你还在等什么?有项目来天津,要投资来天津,给我一个电话,
圆您一个梦想!”很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,希望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《条例》内容,让每一项条款“开花结果”,使天津成为
有识之士投资兴业的“首选地”、创新达人成就梦想的“梦之城”、引领高质量发展的“排头兵”。
此外,广大企业负责人还希望每个政府职能部门、各区能够统一标准、强化落实,尽快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;有的基层干部希望
加大对《条例》的培训力度,让每一个办事窗口、办事员都成为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行家里手;还有网民希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
,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创造、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。